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全日制高等教育学院,该学校的整体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来了解该学校的情况:
1、师资方面。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0多人、非全职工作型教师(含兼职研究生导师)80余人、非全职顾问型教师30多人,其中全职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30人、助理教授(讲师)20多人,海外名校博士毕业的教师占近四分之一。
2、学科建设方面。学院拥有省(部)设、校设科学研究平台以及院设自由(交叉)科学研究平台,“国家腐败预防与惩治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智库索引”、“省级特色智库”,“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3、专业建设方面。
2001年,经济法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获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硕士点;2003年,获批法律专业学位(JM)硕士点;2005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经济法学博士点。
2009年,获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