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1.学生持《申请表Ⅰ》到教务处学籍科联系尹哲君老师(图书馆B101),在表中个人基本信息处加盖“山东女子学院学籍专用章”。
2.学生持《申请表Ⅰ》到财务处联系黄青竹老师(求真楼109西),填写缴纳学费金额并加盖财务处公章。根据财务处要求,在表中“存入银行”一栏,请填写济南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并且借记卡开户的户主与学生本人姓名要严格一致,资金下发后,可以直接打到学生账户。
3.学生将《申请表Ⅰ》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杜老师(求真楼311),填写同意补偿学费金额或者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表格中“高校复核意见”处,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由我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办理。
(二)退役复学大学生学费减免办理流程
1.申请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并且填写退役证书号。
2.学生持《申请表Ⅱ》到教务处学籍科联系尹哲君老师(图书馆B101)在表中个人基本信息处加盖“山东女子学院学籍专用章”。
3.学生每学年持《申请表Ⅱ》到财务处联系黄青竹老师(求真楼109西)填写缴纳学费金额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4.学生将《申请表Ⅱ》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杜老师(求真楼311)并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