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校日期:1965
院校类型:职业学校
所在地域:辽宁 沈阳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650号
学校排名:全国13647,本省排名:200。
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光明学校)是唯一一所承担适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任务;承担校内学生全天候集中生活养育任务;承担从学校考取高中、大学、研究生、博士生的学生生活供养任务的社会福利性学校。
学校前身为1934年创建的民间慈善组织孔教会孤儿院,1952年政府接收后成立了朝阳专区福利院,1965年更名为辽宁省孤儿院,隶属省民政厅,1977年更名为辽宁省孤儿学校,1995年增设辽宁省育才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2008年加挂辽宁省光明学校牌子,2019年划归辽宁省教育厅隶属辽宁教育学院。学校既是教育教学机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也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家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学校教职工兼负家长与老师两种身份,履行教育和养育双重职责。这种不同于其他社会学校的工作特点、性质和使命任务,成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有哪些
| 专业名称 | 专业层次 | 专业热度 |
| 中西面点 | 中专专业 | 48人关注 |
| 计算机 | 中专专业 | 48人关注 |
| 幼儿保育 | 中专专业 | 65人关注 |
招生要求
1、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
2、普通中专1、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
3、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4、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5、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收费标准
各个专业学费在7000-8000元/年。(生活费除外)
助学政策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