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计划内中外合作办学的报名时间通常在高考后,预计在6月末7月初,与高考第一批志愿投档时间一致,每年只有一次报名机会。
桂林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报名时间
中外合作办学统招留学项目报名时间:
高考后,随高考第一批志愿投档,每年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具体报考时间以学校所在地区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自主招生报名时间:
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自主招生一年有2次开学机会,学生有2个时间段可以报名。
秋季招生时间:4月份~10月底,9月份开学,但9、10月份允许插班入学。
春季招生时间:11月份~次年3月底,3月份开学。
两次招生的时间点,意味着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自主招生常年可以报名,只是入学时间不同而已。
注意:春季招生也是插班生,比秋季入学的学生少学半年语言课程,因此春季招生对学生的语言基础要求更高一些,入学考试难度高一些。但是春季入学可以少交半年学费和半年住宿费,降低留学成本。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留学报名时间,目前全国可以出国留学的院校都还在招生,想要报考的同学,请抓紧时间择校报名。
桂林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条件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录取条件
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非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执行,在考生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因外方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