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过线的情况下,通常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一定比例进行综合排名录取。以下是一些音乐类专业及其录取原则的示例:
1. 中央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音乐教育
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中国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管理、音乐教育师范
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管理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90分。
3. 中国传媒大学
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音响导演)
录取原则:未明确说明,但通常这类专业会考虑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
4. 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钢琴、声乐、琵琶、二胡、古筝、笛子)
录取原则:未明确说明,但通常这类专业会考虑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
5. 首都师范大学
录音艺术
录取原则:未明确说明,但通常这类专业会考虑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
6. 哈尔滨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过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
音乐学
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过线,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
音乐学(演艺产业管理)
录取原则:校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请注意,上述信息中并未提供所有音乐类专业的详细录取原则,且录取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意向院校的招生办公室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录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