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招生规则中,对于本科生的录取,实行的是“专业清”原则。这意味着在安排专业时,会首先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人数已满,则不再考虑后续的专业志愿。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系统会继续按照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等顺序进行录取,直到所有进档考生都被安排完毕。
具体到贵州师范大学,汉语文文学、英语和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每年都是排在最前面的,通常这些专业在上区,即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较多,考生填报时应注意不要将多个专业一起填报,以免因一个专业录取不了而被调剂到其他专业。
对于专科生的录取,贵州省采用的是综合评价的方式,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录取。专科生的录取同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